项目介绍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我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制定了《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根据《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62 个监测点开展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现场调查工作。
项目目标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居民心血管病监测系统,通过每5年一次的抽样调查,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信息,全面掌握我国居民主要心血管病患病情况及其危险因素状况、变化趋势,为政府制订和调整心血管病防控政策、评价防控工作效果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包括:
1. 掌握我国居民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瓣膜性心脏病、脑卒中等主要心血管病患病现况。
2. 掌握我国居民心血管病主要危险因素超重肥胖、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患病现况,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及变化趋势。
3. 掌握我国居民心血管病行为危险因素如吸烟、饮酒等流行现况和变化趋势。
4. 定期发布居民心血管健康报告,对防控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调查对象和抽样方法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兼顾城乡及经济发展水平,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遵循经济、有效的原则,抽取262个具有全国和省级代表性的区县作为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抽取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200人共约30万人作为调查对象。
监测内容
(一)区/县级相关信息
区/县级监测点当地的有关人口、经济指标资料。
(二)调查对象信息
1. 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教育情况、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
2. 调查对象的吸烟、饮酒、膳食、身体活动情况,以及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冠心病事件(陈旧性心肌梗死、冠脉成形术及支架、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脑卒中、心房颤动、慢性心力衰竭、瓣膜性心脏病、心肌病、外周动脉疾病、慢性肾脏病的病史资料。
3. 调查对象的体格测量和物理检查资料(身高、体重体脂、腰围、血压、心电图等的检查和测量,对部分调查对象进行踝臂指数(ABI)、心脏超声检查)。
4. 调查对象的实验室检查资料(采集调查对象的空腹血液标本,分别测定血常规、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四项(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固醇)、血肌酐、血尿酸、血钾等;采集点尿标本,测量尿肌酐、尿微量白蛋白)。
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项目统筹领导,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监测内容。会同有关司局落实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明确对各省的工作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相应奖惩。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组建工作组,同时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牵头制订项目技术方案和工作手册,组织国家级技术培训、现场督导、质量控制、数据收集分析,统一组织生化指标检测,负责数据管理和建立共享数据平台,撰写工作报告,提出政策建议。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指导下发布中国居民心血管病情况报告。国家项目办公室设在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社区防治部,负责项目的沟通、联络、协调等工作。
省级卫健委负责本省项目组织实施,确定省级牵头单位,组建省级项目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组织制订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推动工作落实。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及工作结果。
省级牵头单位在省卫健委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本省项目工作。负责组建省级专家团队及工作团队,专家组须包括公共卫生专家和临床专家,开展本省技术培训、现场督导、质量控制、数据收集与分析。集中订购试剂、设备及相关调查材料等。负责对心血管病事件进行审核。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区(县)级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设立由县级卫健委牵头负责、具体医疗机构负责实施的工作组,负责县级项目管理和实施。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指定一家医疗中心负责区县的监测工作,组织抽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站或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配合完成数据采集和核对工作。定期分析、汇总,向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组上报、反馈本区(县)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并负责收集、保存和运送生物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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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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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流程

2020年10月28日项目线上启动会

2021年4月15日,国家项目组一行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现场进行调研